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从2020年12月中旬至2021年3月中旬,在全省住建领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切实减少岁末年初全系统全领域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
《通知》要求,以“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为主题,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查风险”: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全面辨识本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确定风险等级,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防控到位;“除隐患”:全面排查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按照“隐患不整治就是事故”要求,督促企业及时整治到位,彻底消除隐患;“防事故”:采取强力措施,将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防范事故发生;“保平安”:确保本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为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祥和节日,为全国、全省“两会”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通知》明确整治5项重点:
建筑施工安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管控;加强建筑工地施工车辆管理;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盲目赶工期、抢任务现象。
城市建设安全。城镇供水;城镇燃气;城市道路桥梁。
城市管理安全。建筑垃圾消纳场;户外高空广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城市房屋使用安全。针对岁末年初可能发生的雨雪冰冻天气开展全面深入的再排查再整治,督促尚未鉴定的疑似危房产权人尽快申请危房鉴定,进一步完善台账;对尚未整治到位的危险房屋,要采取现场督办、简化流程等方式,督促产权人尽快排危;在产权人排危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房屋倒塌、破损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建筑冬春防火安全。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建设、设计、图审、施工、工程监理和消防设施检测等单位的监管,严肃查处特殊建设工程未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设计单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条进行设计,施工单位不按照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图纸施工,消防设施检测单位提供虚假报告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使用等违法行为。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