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住建部官网对外披露《关于在江西等4省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提高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效率,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探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总结已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经验基础上,决定在江西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对工商注册地为上述4省的企业申报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开展告知承诺审批。
《通知》要求,申请人可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或登录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按相关提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签名。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接收申请人告知承诺申请,并出具受理单。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申请材料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关信息直接办理资质审批手续,提出审批意见。审批意见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等渠道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未收到举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颁发资质证书。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的6个月内,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及相关专家组成核查组,对涉及的企业业绩全部实地核查,重点是对被审批人承诺的关于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住建部要求,江西、河南、四川、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应于2018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及操作规程,完成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系统相应模块开发,完成《告知承诺书》《实地核查表》、办事指南等告知承诺审批配套材料,并选择申请单位进行测试。2018年11月1日起,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