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18年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提高到5000元。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为了更好地应对个税新政改革,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社保与个税协同管理,6163银河.net163.am于11月下旬成立了“新税政下社保及个税筹划工作小组”。
11月28日下午,该工作小组成员、财务部税务科主管黄妍娜以《新政下个税及社保应对策略》为题,围绕本次改革的特点及意义、个税新政亮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操、国地税合并后社保筹划、建企和劳务公司用工策略等方面向公司全体员工做了重点解读。
学习会议现场
案例分析加深理解
黄妍娜介绍,本次个税改革将免征额调整为5000元,减税显现向中低收入倾斜的特征,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同时,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多管齐下减轻中等收入国民的税收负担。
“本次个税改革还增加了反避税条款,将分类征收“小综合”所得征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这被认为是我国个税改革现代化进程中的一大突破。”黄妍娜说道。
财务部税务科主管黄妍娜围绕个税新政亮点等展开解读
针对大家关注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黄妍娜通过案例分析加深现场人员的理解:
在北京工作的赵先生:独子、父亲超过60岁、有两个上学的小孩、在北京租房,妻子在上海工作并居住。赵先生和妻子在北京和上海都没有住房,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赵先生2019年1月的专项附加扣除额为多少?
问题一抛出,大家纷纷开始计算:子女教育2000元(夫妻双方约定由赵先生扣除)、住房租金1200元、赡养老人2000元,赵先生2019年1月的专项附加扣除额为合计5200元。
建企与劳务公司用工策略
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在“金税三期”背景下,随着征收机关的变化,社会保险费缴纳以及相关的合规义务也将产生重大变化。
员工们仔细聆听
黄妍娜从公司实际出发,介绍了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用工形式的社保费用、个税处理要点。
黄妍娜说,若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在劳动法律关系上,农民工与劳务公司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或全日制用工合同,农民工与劳务公司构成雇佣和被雇佣的劳动关系,与建筑企业不构成雇佣和被雇佣的法律关系。因此,农民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劳务公司代扣代缴。农民工的社保费用由劳务公司根据其与农民工的用工情况分别缴纳。建筑企业不承担农民工的社保费用。
“有些工种,例如建筑企业工程项目部的钢筋工、模板工、砼工、砌筑工、抹灰工、架子工、防水工、水电暖安装工、油漆工、外墙保温工等都是按照小时计算劳动报酬的。如果以上工种在一星期内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建筑企业可以与以上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书,协议中约定:每小时的劳动报酬、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黄妍娜介绍说:“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单位必须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本人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